廣東地區1341戶債權資產包項下資產處置公告
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我司”)近日擬處置我司對廣東省佛山、中山、珠海、東莞、江門、陽江、茂名、湛江、云浮、肇慶、清遠、韶關等各地區合計【1341】戶債務企業所享有的債權及其附屬權益。廣東地區1341戶債權資產包項下資產涉及債權總額折人民幣775,602.63萬元,其中本金379,899.98萬元,利息395,702.65萬元(其中建行債權、中行政策類債權利息截止日為2019年3月20日;中行債權利息暫計至2003年12月31日),現予以公告。
一、債權基本情況
資產包項下資產的債權基本情況見附件一《廣東地區1341戶債權資產包項下資產明細表》。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2019】年【3】月【20】日的債權本金,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我司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為準,如對公告內容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向我司提出。
二、交易條件
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三、交易對象
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天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五、聯系方式
廣州資產管理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28號越秀金融大廈58樓
聯 系 人:方小姐,楊先生
聯系電話:62893350、13450880103,020- 62893361、13802727527
電子郵箱:fang.yuan2@yuexiu-finance.com,yang.feng@yuexiu-finance.com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且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另我司可能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上述項目和處置方案作適當調整。如有調整,調整結果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告知義務。
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廣東地區1341戶債權資產包項下資產明細表.xlsx (212.8 KB)